一、考試性質(zhì)
《法學綜合》為了招收法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而實施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屬于專業(yè)課程,它的指導思想是為學校選拔具有扎實、全面國際法和行政法學基礎知識的學生,確保其具備初步的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接受更高層次專業(yè)知識的熏陶和錘煉。
二、考察目標
《法學綜合》是對各專業(yè)方向學生的專業(yè)法學知識的考查,考試內(nèi)容主要涵蓋國際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三門課程,測試學生對國際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的基礎概念、原則和規(guī)定的了解和運用,要求學生能夠運用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判斷和解決有關實際問題。
三、考試形式
本考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50 分,考試時間為180 分鐘。
四、參考書目
1.《國際法原理》,張乃根著,復旦大學出版社,第二版,1995 年。
2.《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葉必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年8 月第五版。
五、是否需使用計算器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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