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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該項工作安全、科學、公平,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5〕2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和本科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考務組、檢查組、宣傳組三個工作組。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各學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簡稱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學院各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jiān)督。各學院還要成立學科或專業(yè)(領域)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負責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按照《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學院工作要求》,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備案。

(三)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負責復試考生的筆試、面試(含英語口語、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四)學校成立復試錄取工作檢查組,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全程跟進監(jiān)督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

二、工作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guī)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建設,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科學。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招生計劃和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

2.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根據生源情況,按不低于各學科專業(yè)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的比例復試。按比例劃定分數線后總分相同者同時進入復試范圍。達到國家線的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達到國家線的生源數組織復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各專業(yè)復試線,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政策、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照報考專業(yè)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的一定比例劃線,一般不高于相應學科專業(yè)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4.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zhàn)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同一志愿考生一起參加復試,單獨排序錄取。

5.各專業(yè)復試名單和有關復試要求經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由所在學院負責通知公布。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凡報考我校且符合各專業(yè)復試要求的考生,須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報到,使用方法詳見《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報到系統(tǒng)使用說明》(附件1),按規(guī)定提交有關材料,經審查通過后才能正式參加復試。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復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或報到后未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及錄取資格。

2.加分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⒀芯可?、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三)復試具體安排

1.一志愿所有招生專業(yè)全部采用現(xiàn)場復試。筆試時間原則上為3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30,筆試地點為招生學院所在校區(qū)標準化考場。

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時間原則上為3月29日下午至3月30日全天,具體時間地點由學院安排,并于3月27日前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心理測試通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系統(tǒng)功能模塊完成。

2.調劑志愿各專業(yè)的復試方式可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或現(xiàn)場復試。同一專業(yè)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具體安排由招生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并提前2天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備案后負責通知公布。

調劑志愿現(xiàn)場復試的筆試時間為4月12日(周六)上午9:00—10:30,筆試地點為招生學院所在校區(qū)標準化考場。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時間為4月12日下午至4月13日全天,具體時間地點由學院安排。心理測試通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系統(tǒng)功能模塊完成。

網絡遠程復試須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平臺進行,系統(tǒng)平臺使用方法詳見《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絡復試系統(tǒng)使用說明(考生版)》(附件2)。

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網絡視頻、遠程監(jiān)考方式,考生須全程嚴格遵守《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網絡復試考生要求及行為規(guī)范》(附件3),全過程將被監(jiān)控并錄音錄像。監(jiān)考人員、檢查人員可隨時調看考生考試狀態(tài)。對違反網絡復試要求及行為規(guī)范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復試形式與內容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列科目,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各科目滿分100分,其中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物流工程與管理專碩、旅游管理專碩筆試科目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論。

(2)筆試考題采用開放式題目,含案例分析及綜合論述等,主要考察學生專業(yè)知識掌握能力、綜合運用能力和-定拓展能力。現(xiàn)場復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網絡遠程復試為開卷考試。

(3)筆試答題紙由學校統(tǒng)一制定,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應提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下載打印備用。

(4)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完成作答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答卷拍照或掃描,并按統(tǒng)一格式通過系統(tǒng)提交答卷。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或未按統(tǒng)一格式提交的答卷,視為無效答卷,成績計為零分。所有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紙質答卷,以備核查,錄取考生紙質答卷須在開學報到時提交所在學院存檔。

(5)筆試時長為90分鐘。

2.面試

(1)面試考查內容包含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能力、英語口語與聽力(英語聽力不再單獨組織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含英語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潛質、科學精神等綜合素養(yǎng)。

(2)面試滿分100分。

(3)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

(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科目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加試采用筆試方式,具體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90分鐘。

4.心理測試

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參加反映心理健康狀況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通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系統(tǒng)功能模塊完成。考生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取的重要參考。不參加心理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及錄取資格。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規(guī)定對所有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及學習狀況等方面??己朔绞桨嬲?、“函調”或“派人外調”等。

對弄虛作假、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六)體檢

我校體檢工作將在入學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調劑

(一)調劑專業(yè)

我校部分專業(yè)接收調劑考生,具體信息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公布為準。調劑考生可在我校開啟調劑系統(tǒng)后,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查詢有關信息并填報志愿。

(二)調劑基本原則

1.調劑工作按照《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有關文件政策要求執(zhí)行。

2.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選報我校相關專業(yè)。

3.調劑復試形式和內容與一志愿相同。

4.調劑考生填報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請或輕易放棄調劑復試資格,以提高調劑申請成功率。

(三)調劑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yè)應與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等學術要求,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將通過調劑系統(tǒng)和學校網站及時發(fā)布。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4.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為英語、數學的專業(yè)可由高向低調劑,不能逆向調劑,例如初試統(tǒng)考英語一專業(yè)可向統(tǒng)考英語二專業(yè)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5.初試成績要同時符合一志愿和調入專業(yè)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達到學院設定的總分和單科調劑復試線,具體設定辦法由學院確定,并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6.符合學院其他有關要求。

(四)調劑程序

1.調劑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正式填報志愿,開通時間以我校正式開啟調劑服務功能時間為準,持續(xù)時間不少于12小時,根據前期調劑情況,確定后續(xù)是否再次開通。

2.學院對調劑考生進行篩選,并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及時在系統(tǒng)進行確認。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及時在系統(tǒng)進行確認。

4.所有擬錄取調劑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調劑擬錄取手續(xù)。

五、錄取

(一)綜合成績核算方式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原則上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物流工程與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60% +復試成績×40%

其中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復試面試成績×50%

(2)其它各專業(yè):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成績×40%

其中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復試面試成績×50%

2.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原則上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占5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物流工程與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50% +復試成績×50%

其中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復試面試成績×50%

(2)其它各專業(yè):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其中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復試面試成績×50%

3.加分考生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分后再按上述標準計算綜合成績。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二)合格線

1.筆試成績合格線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本學科專業(yè)“初試成績單科國家線”(同比例),低于合格線者不予排序錄取。

2.面試成績合格線

面試成績合格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錄取。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合格線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單科考試成績合格線60分,任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錄取。

(三)綜合成績排序標準

1.所有成績均合格的考生在本專業(yè)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其中會計專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排序。

2.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一志愿合格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高低排序;初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統(tǒng)考第二單元科目成績高低排序;初試統(tǒng)考第二單元科目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第一單元成績高低排序。

4.調劑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成績相同時,按復試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復試面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第二單元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合格考生按專業(yè)單獨排序,按分配指標依次錄取。

(四)其他方面要求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7天,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錄檢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的本科生,未在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后均須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轉入我校。未按規(guī)定時間轉入者,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其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不轉入我校,不統(tǒng)一安排住宿。

4.我校在開學一周內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業(yè)水平、健康狀況、誠實守信等。不符合相關要求或任何時候查實的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并視問題性質報有關部門進行追責。

六、違規(guī)處理

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和考試紀律依照國家初試文件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考生須嚴格遵守,并簽署《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承諾書》。

考生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或有違考試公平、公正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學?;騿挝?。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由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或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相關工作制度

(一)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要親自把關、親自協(xié)調、親自督查,審慎細致地做好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要確保人員配備齊全、責任分工明確,堅決杜絕草率大意、馬虎行事。

(二)網絡遠程復試要按要求優(yōu)化網絡復試環(huán)境,配齊配全網絡復試設備,全面排查網絡復試風險,并采取切實措施對各類風險進行有效管理。

(三)所有參加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命題教師、面試教師等均須參加考前培訓,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還要熟悉并熟練使用“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絡復試系統(tǒng)”,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及我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

(四)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對面試打分表、成績匯總表等資料簽字蓋章,指派專人留存保管備查。

(五)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31-82911875。

(六)學校將通過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微信公眾號、學院網站等渠道,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學校提供網絡復試技術指引,明確工作標準。考生應及時關注有關信息,按要求參加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七)復試錄取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本學院(部、中心)當次的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本學院(部、中心)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八)對復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復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八、復試費用

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執(zhí)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魯價費函〔2024〕789號)的規(guī)定,美術與書法專業(yè)每生復試費為240元,其他專業(yè)每生復試費為180元,同等學力加試考生另收120元加試費??忌诰W上報到時通過系統(tǒng)繳費,繳費成功后才能正式進入復試程序。因個人原因放棄參加復試的,已繳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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