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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財經大學關于招收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5] 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類別

  1.法律碩士(J.M),專業(yè)學位代碼:035100;

  2.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yè)學位代碼:125200;

  3.會計碩士(MPAcc),專業(yè)學位代碼:125300。

  二、報考條件

  1. 法律碩士(J.M):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2.公共管理碩士(MPA):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非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3.會計碩士(MPAcc):2013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實際工作2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三、報名方法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

  現場確認: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以及《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入學考試

   1.初試

  初試為全國聯考,具體科目為:

  (1)法律碩士(J.M):英語、專業(yè)綜合,共計2門;

  (2)公共管理碩士(MPA):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共計2門;

  (3)會計碩士(MPAcc):英語、綜合知識,共計2門;

  考試大綱為:

  法律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5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yè)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公共管理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yè)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會計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5年會計碩士(MPAcc)專業(yè)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2015年全國聯考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學位名稱 10月25日
8:30-11:30
10月25日
14:30-17:00

法律碩士

專業(yè)綜合 英語

公共管理碩士

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 英語

會計碩士

綜合知識 英語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閱卷由教育部統(tǒng)一組織,成績公布方法另行通知。

   2.復試

  復試由我校單獨組織,考察內容為政治理論、思想品德、專業(yè)能力、綜合素質等,形式為面試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初試成績公布后,我校根據初試成績自主確定參加復試分數線。

  參加復試的分數線、復試時間、復試地點等具體事項預計于2015年12月底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s.shufe.edu.cn/)公布,我校不再寄發(fā)書面通知。

  五、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各類專業(yè)學位條件的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忌鷳哂辛己玫牡赖缕沸校\信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應及時登錄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下載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其中報考法律碩士(J.M)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帶好以下資料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復印件請使用A4紙以備存檔):

  1.《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正反面);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有學位,則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同時提交認證報告;

  4.“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1份復印件。請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認證報告”)

  六、錄取原則

  綜合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擬錄取名單預計于2016年2月公布。

  七、培養(yǎng)方式及學位授予

  我校各類專業(yè)學位的培養(yǎng)方式為在職學習,培養(yǎng)期間不轉戶口、人事關系等。培養(yǎng)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醫(yī)療費用等均由所在單位承擔。對修滿規(guī)定學分、課程考試合格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經上海財經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上海財經大學相應碩士專業(yè)學位,頒發(fā)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tǒng)一印制的碩士專業(yè)學位證書。

  八、其他

  招生信息及有關規(guī)定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公告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s.shufe.edu.cn/)。

  九、聯系方式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1-65903795,上海市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國定路校區(qū)育衡樓A207室;

  法律碩士(J.M),聯系電話:021-65443412,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號上海財經大學中山北一路校區(qū)圖書館301室;

  公共管理碩士(MPA),聯系電話:021-65908896,上海市武川路111號上海財經大學武川路校區(qū)鳳凰樓101室;

  會計碩士(MPAcc),聯系電話:021-65365276、65365277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號上海財經大學中山北一路校區(qū)第六教學樓北樓6樓。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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